5月9日下午,南宁市民庞先生在江北大道沿着河堤散步时,捡到3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,随后将它们移送至南宁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暂时安顿。经确认,这3只幼鸟是幼年的野生领角鸮(领角鸮【xiāo】是鸱鸮科、角鸮属的猫头鹰),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5月10日下午,民警已将3只猫头鹰幼鸟移交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处理。
“老大”活泼好动
“老二”深邃地看着镜头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小弟躲到最深处,看起来体型最小
“警察同志,我们捡到了3只猫头鹰!”5月9日下午4时许,热心群众庞先生在江北大道沿着河堤散步时,在靠近广西医科大河堤路边发现3只幼鸟,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,因附近有行人车辆往来,他担心幼鸟安危,便将它们移送至南宁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暂时安顿。
3只幼鸟藏在大叶片里
“估计刚开始学飞,还飞不起来。”“小家伙,别担心,我们保护你。”……在派出所里,民警一边安排人员照料这“小客人”,一边联系相关部门寻求帮助。民警通过简单观察发现,这3只神情呆萌的猫头鹰无明显外伤,有人靠近不闪不躲。也许是年龄太小,加上近期风大,估计是在树上掉下来的。
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接报后来到中山派出所办理交接
3只呆萌鸟
5月10日下午,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接报后来到中山派出所。经鉴定,3只幼鸟为幼年的领角鸮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,民警将3只幼鸟移交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,由相关工作人员对幼鸟进行相关的救助、野化、放归等工作。
民警将3只幼鸟移交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
警方提醒: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个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,如果市民发现受伤、落单的野生动物,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,要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实施救助。若野生动物没有明显的受伤,具备自主行动能力,可以将它们移至路边安全地带。若动物明显受伤,丧失行动能力,处境危险,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救助,可拨打110或者联系当地动物救助部门,妥善处置。
来源 | 南宁晚报·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陆增安/文 记者 宋延康/图/视频 通讯员 陈一霄
编辑 | 陈钰榕
校对 | 韦梅芬
审核 | 罗琼